2)第一千二百零七章 后悔半辈子_随身带着一口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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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行才符合老祖宗留下来的传统文化!

  呃,好像俺们华夏也是靠右行的吧?杨凡讪讪地直挠头,看来还是不能随便装逼啊,没文化强行装逼,很容易把逼装破有木有。

  两个大活人和四具尸体呆在一辆汽车里,可想而知车里的味道是多么好闻,尤其是对于杨凡这种鼻子直追狗狗的家伙,车里的空气对他来说简直就是一种摧残!

  可是,丽莎似乎专门跟杨凡做对,对杨凡开窗换气的要求根本不予理睬,她的理由也很强大,万一血腥味被警察叔叔闻到了怎么办,就是警察叔叔鼻子不行,闻不到,还有警察叔叔带的狗呢?

  就在杨凡和丽莎有一搭没一搭的拌嘴声中,汽车很快离开了阿姆斯特丹繁华的市区,在异国他乡的公路上飞驰了好一阵之后,停在一片乱石嶙峋的海滩上。

  别以为阿姆斯特丹是荷兰的第二大港口城市,就觉得它距离海边很近,严格说起来,荷兰真正在海边的大城市也就是海牙,像鹿特丹和阿姆斯特丹虽然叫海港,但也是像华夏的淞沪那样,港区在河里,如果非要说它们靠海倒是也可以,就是不那么严谨。

  到了海滩,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,都是电视电影里演烂的桥段,塑料袋里装上石头,扎好袋口,往大海里一扔就齐活!

  至于时间长了塑料袋会不会破,会不会有鲨鱼或者别的东西把塑料袋里的尸体弄出来,从而被人发现,那就不关丽莎的事儿了,她又不是荷兰人,到荷兰只是为了做任务,现在任务已经完成,很快就会离开。

  对了,顺便说一句,丽莎的任务就是被她当街击毙的阿凡提大叔,只要干掉他,任务就算是完成了,并不是要对付那个索马里,索马里只是一个意外。

  处理完尸体,面包车里的血腥味也被海风吹得差不多了,杨凡坐在副驾驶位上,顿时就开始心猿意马起来,传说中有一种叫做车震的活动,据说相当刺激,不知道是真是假,他很想试一试,现在就试一试!

  可是,怎么对丽莎开口呢,据说车震可是要两个人一起玩的,一个人就不能叫车震了,应该叫自慰,说的难听点儿就是撸管!

  杨凡鼓了半天劲儿,都没好意思提出小小的要求,丽莎板着脸,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,跟谁欠了她两万块钱似的,让杨凡准备的一肚子话憋在喉咙里说不出来。

  好容易等杨凡鼓足了勇气,准备跟丽莎开诚布公地谈谈,让她同意和自己一起研究车震的时候,杨凡无奈地发现,阿姆斯特丹的市区已经到了,丽莎已经把汽车又开了回来。

  这还车震个屁啊,如果杨凡和丽莎在人流如织的阿姆斯特丹街头玩游戏,那就不是车震,而是耍猴戏了。

  一想到丽莎那副完美无暇的身子被人强势围观,杨凡心里就非常不舒服,好东西当然只能自己享受,没有能力也就算了,现在有了一定的能力,好东西要是还拱手送人,估计会后悔半辈子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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