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67章 没钱?不给钱别想跑!_柯南之胜者即是正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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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久,她看着古美门长叹了口气。

  “你这个家伙,简直是我见过的最不可思议,也是最难对付的男人类型了。”

  “你们女人才是,要是以为遇到什么事,只要脱一脱裤子就能解决,那男人全部都去变性好了。”

  古美门毫不客气地反唇相讥。

  “那怎么办,我没钱,你总不能真的硬要拉我去卖吧?”

  越水七槻摊了摊手。

  古美门皱眉,沉思了片刻。

  “你可以去告那个小鬼,来获得赔偿金。”他说道,“那个叫柯南的小鬼,在法庭上不是把偷录你的声音录音放出来了吗?你可以用这个来告他。”

  “可那个不应该是你当时故意骗他,用来给他心理压力的嘛?”

  小哀在旁边说道。

  “我记得没错的话,在法庭上出示证据,这个行为是符合法律流程的,他不能算是违法。”

  “谁说他不违法了?出示证据是一码事,侵犯隐私权又是一码事,在法律上是两码事,不要混淆概念。”

  古美门如此说道。

  “严格来说,法庭也是公共场合,旁听席上那么多记者呢,柯南未经允许偷录他人声音,并且在公共场合播放,有传播作用,民法上是侵犯了隐私权的。”

  “那照你这么说,所有证人在法庭上出示录音证据,全部都是违法的,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不成?”

  “不不不,这要看受到侵害的程度。”

  说到这里,古美门露出了一个经典的,看起来很诡异的微笑。

  他转头看向一旁不明所以,完全听不懂法律知识的越水七槻。

  “越水小姐,这里需要你的协助——如果你愿意牺牲一点点,有关于女孩子家的清白的话。”

  “无所谓。”

  越水七槻耸了耸肩。

  “什么女孩子家的清白,这种东西在我高中毕业后,早就丢到不知道哪里去了。”

  古美门挑了挑眉:“你还真是当今女性某一面的典型啊。”

  “彼此彼此。”

  接下来,古美门和越水七槻商议了一阵有关于民事诉讼的事。

  至于之后即将成为被告的柯南……

  谁去管他啊。

  法律已经足够宽松,足够给未成年人一定权益了。

  在这之下,如果还要给这些熊孩子网开一面,那法律的存在简直就是笑话了。

  ……

  天色渐渐地黑了。

  高楼大厦,一片片灯光亮起。

  东京都内,万家灯火点燃,霓虹灯闪烁,如白昼一般通明,如白天一般热闹。

  柯南低着脑袋,神色恍惚,孤零零地走在街道上。

  远处的另一条街道,毛利兰正在焦急地寻找他,寻找这个晚归不回的孩子。

  柯南置若罔闻。

  他的世界是安静的,城市的喧闹和他无关,五颜六色的红尘和他无关,亲朋好友的焦急和他无关。

  什么都和他无关。

  他的脑海里,只有白天和古美门对线时,古美门那些如同敲钟一般的话语,在不断回响着。

  “我真的错了吗?”

  他不断地重复。

  他如同死尸一般行走着。

  不知不觉,他莫名地来到了一座电话亭。

  掏出一枚硬币,塞了进去。

  这个行为是柯南下意识的,他下意识地想找人倾诉,想找人诉说着心中的苦闷。

  但当他拿起电话,想要拨打号码时,却突然惊觉。

  他要打给谁?

  他能打给谁?

  服部平次?

  两人算是谈得来,但他是大阪人,本来就没见过几次面。

  而且,他现在恐怕也没有余裕,发生了今天这样的事,他的家人不会轻易饶过他,现在一定也在狠狠教训他。

  工藤优作?工藤有希子?

  他的父母常年在国外,异地相处,父母与子女之间有隔阂,打给他们能说些什么?

  以工藤的声音打给毛利兰?

  她不会懂自己的心情。

  思来想去,柯南竟是发觉。

  他这样的人,竟然没有任何可以打电话倾诉的对象。

  感谢月票和推荐票!

  有读者吐槽,应该写点法律知识,不然体会不出律师作用。

  其实该写的地方我会写的,不过小说主要还是讲剧情的,不是主要科普的,要主次分明。

  嗯,感谢大家支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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