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过,我的手差点没断!”
御临宸一脸委屈:
“可我听说,别人家都是每天的。”
每天?
那她还不得累死?
关键是,这很影响她修炼啊!
云汐握拳,咬牙道:“你听谁说的?”
居然敢在御临宸面前乱嚼舌根,她定要那人好看!
御临宸一脸无辜:“书上。”
闻言,云汐仰天无语。
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书啊!
她抬眸望向御临宸,语重心长地道:
“三哥,多读书是好事,但读书之道,关键不在多,而在于读好书,那些书,还是少读为妙,免得误入歧途。”
御临宸摇头,一脸不赞同地道:“传宗接代乃是大事,怎么会是误入歧途呢?”
云汐俏脸通红,耐心解释:
“想要飞升成仙,光有天赋是远远不够的,还得勤奋苦修,如果每天忙于那种事,只怕还没来得及修炼成仙,就得面对死亡了。”
御临宸轻笑着提醒:“可我已是神胎。”
人比人真是气死人。
身为凡人的云汐满脸黑线,道:
“可我现在只是凡胎,如果不努力修炼,百年之后,我便会是一堆枯骨,你还会喜欢吗?”
别看御临宸好像一刻也离不开她似的,但他是神,不会死,而她只是肉身凡胎,他能在她有生之年对她好,不找其他女人,就已经是绝世好男人了,还能指望在她死后为她守身如玉?
所以说做人,最后还是得靠自己。
男人再好,最后也不属于自己。
自己好才是真的好。
很多女人,一辈子,最在意的事,一是男人的爱,二是生儿子。
殊不知,当黑白无常从天而降时,再好的男人,再好的儿子,全都拯救不了她们。
能够拯救自己的,永远只有自己。
见御临宸没有说话,云汐粉嘟嘟的唇角勾起一抹嘲讽的笑,抬眸淡淡地望了他一眼。
这就是男人。
御临宸凤眸微沉,道:
“你那是什么眼神?小脑袋瓜子又在瞎想什么?”
云汐笑道:“我在想,等我变成了一堆枯骨,你还敢抱我吗?肯定是不敢的。其实这完全不能怪你,因为别说是你了,就连我自己,也害怕抱着自己的枯骨。将心比心,此乃人之常情,所以,我根本就没有资格问你那样的话。你就当什么都没听见吧。”
御临宸敛神,一脸正色地望着她,一字一句地道:
“抱着你的枯骨过一辈子有什么难的?我完全可以做到。但是汐儿,既然你完全有能力修炼成仙,我们为什么要退而求其次?抱着鲜活的你不好吗?”
云汐自知理亏。
在天生神胎的御临宸面前,她有些自卑。
怕自己修炼不够努力,还没来得及成仙便死了,所以有时候,忍不住便会胡思乱想。
她拉了拉御临宸的衣袖,仰着头,低声道:
“既然三哥是这么想的,那刚才为什么不说话?我还以为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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