才能让自己食之再思。外表斯文,内里如狼,这样的人,才能最好的满足她兰思思。
看着女儿的媚样,任丽莎知道,女儿,在回味着和那个男人的一切。
“沈家的儿子?不会是沈重文家的吧?这可是城里出名的人家呢。要真的是他,思思你嫁给他,这一辈子,就不会再愁吃愁穿了。不过,沈家,听说家教还有做风,很是严谨的。思思你?”
任丽莎头痛的看着女儿的事妆扮,这种个性化的妆扮,在小年青里面,还能过的去。
若思思要钓的,是个半老头子,说不定她这任性随意个性化的打扮,能成功一二。
但是,若是年轻的,且,家教甚好的人家,估计,怎么着也有些难度的。
兰思思抽过一张纸巾,把嘴巴揩了后,“今天,我就去做头发去,做一头,漂亮的卷发。颜色不要这么丰富的,衣服,也会去挑的。大不了,我就去挑那种中规中矩的衣服。”
听到女儿说出这样的懂事话来,任丽莎就差没兴奋的流泪。
“思思,你长大了。妈妈以后,全靠你拼回面子来了。”她这感概的话,并没得到兰思思的好感,只是白她一眼。“我只是为了自己而奋斗,你呀,最好别管我的事情。你那一套,用在我身上,不合适。兰老头不要你,你就去找别的男人吧,不过,有一点。我们钱不多,你不能再去把那些鸭男,或者,倒贴钱的那处。”
母女俩,在生活做风方面,都属于放浪形骸的人。
任丽莎这些年,明面上是兰家华的情人,可是,半家华却也只是花钱供养这娘儿俩。在夫妻方面,不知为何,一直不和她在一起。这一点,是任丽莎的难言之隐。也正因为这一点,她在外面的风流韵事,才没被兰家华制止。
看着一头漂亮的单一色彩的粟红色,大波浪卷发,衬托的兰思思原本可爱的小脸儿,有了几分成熟的感觉。
现在的她,除了身上的衣服太过于性感,别的,还算凑合象个上班一族。
进入店铺,挑了几套标准的职业装。当然,就算选择这样的职业装,她也挑的那种极显身材的那种。
换上一套黑色的职业装,再看着镜子里面淡淡的丽人,兰思思满意的笑了。
“沈氏集团,我来了。”
换好这一切,为的,自然是进入沈氏集团公司。
正儿八经的去面试,她才不要。
反正,有人和沈重文熟悉。
兰思思找到那位姐妹,让她给沈重文打了下招呼后,便满意的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职位……进入沈氏集团,当沈亦轩的特别助理!
沈重文之所以会很爽快的任自己的姐妹差遣,这一点,兰思思不是很清楚明了。不过,她相信,沈重文,在这方面,肯定是有猫腻被自己的姐妹抓住的。
这猫腻,估计怎么也能让沈重文没面子。据这位姐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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